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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乐天(LOTTE)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10:19    | 来源:    阅读:

西南财经大学“乐天(LOTTE)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培养高素质人才,乐天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授乐天奖学财团委托在西南财经大学设立“韩国乐天(LOTTE)集团高校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由出资方划分)在校学生。

第三条 奖励名额:全校共推荐20名,经乐天地产有限公司考核差额评选10名最终获奖学生。

第四条 奖励金额:每年1000美元/人。

第五条 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并在评选年度内综合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审程序:

1.每年10月30日前启动“乐天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公示评选标准及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5日内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乐天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证明、成绩单证明)。

2.各学院、中心按照既定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确定候选者名单,并报学校评审委员小组评审,决定评审结果并公示。评审结果及候选人资料提交出资方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全校公示“乐天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七条 监督及管理:

1.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奖学金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获奖的同学应正确使用奖学金,反对铺张浪费或者用于不利于学习进步的其他方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精神的,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发的奖学金,取消获奖资格和称号,通报全校,并报出资方备档。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