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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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学年开学初各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成长成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年级学生学费缓缴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2020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申请缓交学费,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学生因获得(或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缓交费用,学生应在缓交期限内交清除贷款部分的剩余费用。

为简化工作流程,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到财务处缴清差额部分即可,不需再办理缓缴手续。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因学校无从获取贷款信息数据,所以仍需办理缓缴,同时需上传贷款证明材料。本学年准备在校申请贷款的同学及以其他方式缴清费用的学生也需要办理缓缴手续,系统于9月2日起已开放。

温馨提示:本科生、研究生新生需缓交学费的同学请务必完成线上绿色通道申请。

二、本学年本科生助管、研究生助管岗位征集及招录工作

(一)岗位设置

请各设岗单位在9月9日前完成岗位设置。

(二)学生申请及上岗

9月10日-9月20日,学生根据自己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选择勤工助学的岗位,岗位未录取满员的,将在28日进行补录取。

9月22日-9月27日,学生于录取次日报道实习(节假日顺延)。

(三)单位录取

9月10日-9月22日,设岗单位进行岗位动态录取及补录,请各单位及时查看,未录取学生及时处理,以便学生选择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以上所有岗位均不可重岗。(包括助研、助教、助管)

三、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中心)详细了解2021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学生(即目前所余资金无法维持近2月在校基本生活,家庭又无其他补贴的,且持有本人承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系统将于9月9日开通,具体安排详见学院(中心)通知。

以上资助项目申请通道:https://ehallapp.swufe.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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