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9〕19号、财教〔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为:10月12日24:00—10月18日24:00,学生进行申请。请同学们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时间截止则申请通道关闭,其他相关疑问详见学院(中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