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学校将对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中的孤残学生、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学费减免,具体程序如下:
1.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学费减免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 各学院(中心)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梳理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受奖助情况,并将汇总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