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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8日 09:47    | 来源:    阅读: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10月8日-10月11日,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国家助学金”进行申请。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二)10月12日-20日,学院(研究院)完成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学院(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评审。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基准,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将参考名额分配至各学院(研究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在评选过程中加强感恩、励志等教育,并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特困学生申请情况。

(二)根据最新要求,对于存在学业不及格等情况的困难学生,在评选过程中需了解情况、进行教育引导。

(三)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服兵役退伍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参加本项普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