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2-2013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年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留级生当年不享受困难补助,有关企事业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评选要求
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关于《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评定出一、二、三等补助。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完成初评后,请在3月7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评审表》(见附件)及学生的个人书面申请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报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评审表》电子版通过办公信息网报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