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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26日 09:56    | 来源:    阅读:

同学你好! 在你即将踏上社会之际,我们向你致以衷心的祝福!祝愿你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斐然。

大学期间,在你面临困难时,经学校帮助,你以诚信取得了中国银行开发西区支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以自立方式完成学业,表现出了自信、自强、坚毅的优良品质。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时,你曾做出庄严承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还本付息。国家在大学生中推出信用贷款,是基于对当代大学生的品质和偿还能力的认同。诚信是一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最核心的外在表现,是每个人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一个人的诚信状况如何,直接反映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与素质。所以,希望你在离校后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历史,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这第一份宝贵的无形资本。按时还款,不仅是你实力的体现,更向社会(尤其是银行)展示了你良好的人格品质:自信、自立、负责、守信。同时,你良好的个人信誉也是对更多需要贷款帮助的学弟、学妹们的支持;是学校助学贷款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必要保证;是有效维护学校声誉的重要途径。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是每位财大学子的骄傲,也是你将来求得更大发展的基础所在,相信你在未来的工作和事业发展中会有更深的体会。我们也相信你会恪守信用。

现将具体还款方式重申如下:请在每月1号之前,将贷款应付本息存入还款协议中约定的中国银行存折(或卡)上。若遇系统临时故障,也可通过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将应付本息汇至还款账户,具体操作是:1.账号,填写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账号或卡号;2.收款人,填写自己的姓名。请记住,还款期内请在每月的1号前查询还款账号(或卡)上的余额是否足够支付当月本息。如还款中遇到问题,请立即与银行联系,进行协商。在没征得银行书面答复之前,请一定按合同规定(或以离校前再次与中行确认的还款协议)还款,如果打算提前还清贷款,请详细阅读背面的《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的两个常见问题》。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个人信贷征信系统,若出现违约情况,将会在个人信贷征信系统里留下不良记录,并且学校和贷款行有权如实把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或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再次请你牢固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不要让一时的疏忽使你的信用受损。

最后,祝前程美好!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5日